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手续代办服务指南
一、代办机构: 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二、代办受理地点: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外经贸局窗口(咨询电话:0531—86760689)
三、代办服务范围: 代办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手续(不包括需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审批的企业),合资(合作)企业从合同章程报批开始到海关注册登记;外商独资企业可从名称预登记开始代办。
四、申请材料: 投资者需一次性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设立外商合资(合作)企业所需的材料
1、工商局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并提供英文的公司名称、公司法定地址
2、中方主管部门转报文件(外地企业可由中方企业直接行文申请)2份
3、合同、章程批复文件原件(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区外经贸局批复,高新开发区3000万美元)6份
4、合同及合同附件(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原件2份,若有外文合同需一并提供2份
5、公司章程(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原件2份,若有外文章程需一并提供2份
6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(代可行性研究报告)2份
7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(代可行性研究报告)的批复文件原件2份
8、协议(意向)书(签字)1份
9、会计人员身份证(外地人员还需暂住人口证明)复印件
10、中方单位附件
(1)营业执照复印件(本单位盖章)2份
(2)中方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(法人签字、单位盖章)2份
(3)中方董事成员简历原件(单位盖章)2份
(4)中方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
(5)合同章程签字授权书原件(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,若法定代表本人已在合同章程上签字则不需此件)2份
(6)中方以非现金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确认证明原件(由国资局出具,非国有企业不需此件)
(7)若中方以现金出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
(8)若中方以建筑物出资,需提供产权证明,并出具暂时让合资企业免费使用,以后出资的说明(单位盖章)
(9)若中方为有限责任公司,需提供审计报告(审计单位出具)或资产负债表(单位盖章)
(10)房屋租赁协议(租赁期一年以上)原件2份,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
12、外方需提供的附件
(1)营业登记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(根据公司性质和国别地区而定);若以个人名义投资,则需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(若持中国护照,需提供在当地的长期居住证明)。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(2)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(日期需为当年),日本等国也可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用证明书。若以个人名义投资,则需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。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(3)外方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(法定代表人签字)2份, 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(4)外方董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长期居住证均可)
(5)若董事成员中有国内人员,则需提供其简历原件(单位盖章)2份
(6)合同章程签字授权书原件(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,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已在合同章程上签字则不需此件)2份,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(二)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需的材料
1、工商局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并提供英文的公司名称、公司法定地址
2、公司申请表原件(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2份
3、可行性报告及章程的批复文件原件(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区外经贸局批复,高新开发区3000万美元)6份
4、公司章程原件(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2份(章程内应注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如何产生),若有外文章程需一并提供1份
5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(签字)2份
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(根据公司性质和国别地区而定);若以个人名义投资,则需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(若持中国护照,需提供在当地的长期居住证明),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7、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(日期需为当年),日本等国也可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用证明书;若以个人名义投资,则需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。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8、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(法定代表人签字)2份,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9、董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长期居住证均可),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10、若董事成员中有国内人员,则需提供其简历原件(单位盖章)2份
11、章程及申请表签字授权书原件(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,若法定代表人已在章程等文件上签字则不需此件)2份,外文的还需中文翻译件(需翻译人员盖章或签字),并提供翻译人员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12、房屋租赁协议(租赁期一年以上)原件2份,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
13、会计人员身份证(外地人员还需暂住人口证明)复印件
五、办理时限: 20个工作日内办结
六、代办程序:
1、投资者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所需的全部材料、应缴纳的各项手续费,一次性送交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外经贸局窗口,并以书面形式委托窗口代办人员代办。
2、窗口代办人员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出具代办受理通知书,开始正式办理。
3、代办人员将为企业办理名称预登记、合同章程报批、申领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刻章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外汇登记及资本金帐户核准、银行开户及人民银行核准、国税登记、地税登记、海关注册登记等全部设立手续。
4、手续全部办结后,通知投资者到窗口领取全部手续、印章和缴费发票。
七、收费标准: 各部门依法收取费用,代办为无偿服务。